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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教育理论”下模拟法庭社团活动培育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实践研究

作者:钱伟  日期: 2023-04-13  点击:

“生活教育理论”下模拟法庭社团活动培育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实践研究

 要: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培育,不是教材知识或法律规则的简单灌输,需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进行支持。运用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指导模拟法庭社团活动,可以将活动形式与生活实践紧密结合,有效促进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培育,达成法治教育的实效。

关键词:模拟法庭;法治意识;法治教育

“模拟法庭”就是以社会生活案例为媒介,以法庭现场为平台,以庭审形式为内容,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法治教育活动,是促进高中生法治意识的有效教学手段。从性质上看,模拟法庭兼具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的双重特性,是课堂教学基础之上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具有鲜明的生活化教学特点。

高中生在模拟法庭社会活动中,以角色演绎的形式,亲身调研、体验和辩驳生活中的法治案例,加强了高中生对社会、国家和法治建设的认识,让他们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更好地生活,不仅促进了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发展,还实现了个体道德情操的陶冶。

一、模拟法庭社团活动开展情况

(一)开展背景

2014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审议通过,明确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017年,《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 2017 年版 发布,明确了“法治意识”在高中思想政治课学科核心素养中的重要地位。在这一背景下,笔者所在学校充分认识和解读《新课标》要求,结合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教学指引和实践经验,成立学生模拟法庭社团,在课堂教学促进高中生法治意识培育之外,开辟了一个强实践、强体验的法治意识培育场景。

(二)实践现状

笔者所在学校在政治科组和兼职指导的法律专家指导下,成立一个“模拟法庭”学生社团,定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社团成员由学校各年级学生构成,参照真实的法庭庭审流程,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以具体案例为样本的庭审活动。学生按照个人兴趣、生活经验和组织分工,分别饰演公诉人、法官、陪审员、律师、法警、起诉方和被诉方等角色,并根据具体案例开展案情分析、条文索引、撰写文书、庭审辩论等活动。庭审结束后,教师将根据学生在庭审现场的表现,进行评价和指导,完成模拟法庭活动最后的提炼和升华。截至20224月份,我校模拟法庭社团累计开展模拟庭审活动14次,模拟案件涵盖校园暴力、盗窃、强奸、聚众斗殴、财务纠纷等多个法律领域,参与学生高达200多人次。

二、模拟法庭社团活动实践过程

学校模拟法庭社团活动开展充分渗透了“生活教育理论”的精髓,革新教育教学方式,有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契合,把服务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守法、用法,培育法治意识作为活动目标。

(一)庭审准备贯彻“教学做合一”原则

模拟法庭社团活动开始真正的“庭审模拟”环节之前,需要学生进行大量的准备,包括社会调查、教材学习、条文索引、文书撰写等工作。这些准备工序中,既需要学生个人和集体的学习投入,也需要教师和学校提供坚实的支持。

1.根据“学”和“做”的目标,确定“教”的方案

“教学做合一”原则的内涵之一是“教的方法要根据学的方法展开。”学生在开展庭审准备过程中,教师应提供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指导的教学支持。一方面,是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科核心素养,厘定法庭案例。教师要深入挖掘教材中的法治教育内容,从学生的生活和社会经验出发,选取合适的法庭案例。譬如:从校园暴力角度出发,筛选社会近年来具有典型性的校园暴力案例;另一方面,教师要主动整合教学资源,帮助学生梳理学习、调研的方式和方法。比如:选取“校园网贷”案例时,教师可以帮助学生梳理教材中涉及经济、债务的知识内容,奠定学生后续学习和调研的基础。同时,与学生进行观点的研讨和交流,从源头厘清学生对事件的歧义态度。除此之外,教师和学校还应根据模拟法庭活动的组织安排、时间安排和场地安排等,为学生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

2.根据“教”的方案,指导“学”的开展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掌握了案件案例的基本伦理和知识后,还需要有自身的学习实践才能真正得到成长。学生的“学”就是沿着教师的“教”的线索和脉络,通过个体或集体的力量,去完成对案件案例的全面了解,包括不限于社会调研、网络搜集、集体讨论、教材学习、法律条文索引等。这一过程中,教师主要起到了一个指引、支持的作用,一方面,要从内容价值的角度指引学生,对案件案例进行合理的解读和指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要从学习活动开展形式方面进行指导,比如:社会调查的开展方案,如何制定社会调查计划、如何开展社会调查等。

3.根据“教”和“学”,协同“做”的落实

“教学做合一”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学生的“做”,促成教学目标的实现。在模拟法庭的庭审准备环境,学生要做的包括教材知识学习、法律条文学习、社会调研的开展、庭审文化的撰写等一系列指向“庭审现场”的准备环节。教师要参与到学生“做”的全程中,不仅要做好工序和任务的指导,更要做好价值观、法律意识、学生思辨探究能力发展的指导。此外,在“做”的过程中,还可以开展“模拟的模拟”活动,提前预演模拟庭审的现场,更好地锤炼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行为和法治素养等综合能力。

(二)庭审现场贯彻“生活即教育”原则

生活是教育的中心和目的,教育必须与生活相联系;只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才能教人积极向上。要确保模拟法庭贯彻“生活即教育”的原则,要从内容选择、情境搭建、结果导向三个层次出发,充分凸显教育与生活的联系。

1.选择生活化的真实案例

模拟法庭的每一次活动,都要想做好案件案例的筛选,一方面,要尽可能选择时政热点,注重案件案例的实效性;另一方面,要尽可能选择距离学生生活更近的案件案例,不能舍远求近、求怪求异。只有具有真实性、生活化的案件案例,才具有呈现社会复杂性、法治思辨性的正向价值,才能调动起学生的参与兴趣。比如:在某一次校园暴力主题的模拟法庭中,社团学生和老师一致确定了一起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的典型案例。在前期的庭审准备过程中,部分学生通过个人关系甚至联系到事件发生的周边人,取得了第一手的信息资料,让模拟法庭现场变得更加生动精彩。

2.构建真实化的庭审情境

模拟法庭活动是参照真实的法庭庭审流程,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以具体案例为样本的庭审活动,学生在其中要饰演公诉人、法官、陪审员、律师、法警、起诉方和被诉方等角色,一个真实化的庭审,有利于学生进入角色,形成基于真实体验的情感体验。此外,真实的庭审情境还包括了真实的庭审流程,遵守开庭、调查、辩论、陈述、评议和审判等庭审流程顺序,让学生更好地走进角色。

3.贴近现实化的庭审结果

从生活即教育的角度来看,尊重真实案件的庭审结果,也是尊重真实案件的教育价值。模拟法庭的最终目的是促进高中生法治意识培育,模拟法庭不是辩论赛,不以学生辩论、表现作为定论结果。庭审结果要以案件案例的真实结果为依照,以法治意识发展为目标,以案件的警示价值为参照,完成对整个庭审现场的“盖棺定论”。

(三)庭审总结贯彻“社会即学校”原则

每次模拟法庭的庭审结束后,学校都安排有学科教师或兼职专家教师进行庭审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学生表现和案例启示两个部分。在学生表现部分,可以通过庭审角色饰演的多方进行自评、互评,结合教师现场点评,组成多元化的评价;在案例启示部分,突出“学校即社会”原则,将庭审案例与学生学校生活、校外生活联系起来,重点点评案例对学生后续生活学习的指导价值,促使学生正确认识真善美、假丑恶。

三、模拟法庭社团活动实践反思

(一)庭审现场环节要删繁就简

模拟法庭活动构建真实感离不开一个真实化的庭审现场,离不开一系列具备仪式感的真实化流程环节。但是,法庭庭审环节众多,部分项目内容和形式冗长,对庭审进程造成了较大的干扰。所以,笔者认为在庭审现场的环节方面,应该进行适当的调整,让它更适合高中社团的活动需要。在精简流程方面,首先,开庭准备环节,删减掉庭审中常见的人员确认、规则宣读等环节;其次,法庭调查环节,对原告、被告、第三方陈述时间进行要求,缩减事实陈述占据的时间;最后,审判结果宣读适当删去非重要的常规程序性内容环节,重点宣读审判结果。在强化流程方面,首先,要强化庭审现场的被告、原告双方的辩论环节,让扮演审判员、被告、原告和诉讼代理人的各个学生有充足的时间陈述各自的观点,为自己的立场作出强有力的变化;其次,要强化法庭宣读环节,在删去常规化的程序性内容后,可适当加入一些符合教材特点、社会价值导向的法治性内容,增强宣读环节的道德和法治教育价值,与高中生社团活动的性质相匹配。最终,通过一系列的调整,确保模拟法庭现场环节的时间保持在1-1.5个小时之内,便于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二)角色扮演要尊重学生主体

模拟法庭活动的角色众多,不同角色表现能力的机会不同,很容易造成不同角色在学生群众中的重视程度不同,导致部分角色“抢着要”、部分角色“没人要”的局面。并且,部分学生为了更好地评价,可能会形成某个固定角色,比如:让口语表达能力更好的学生,固定扮演原告\被告。这种情况,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也不符合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所以,教师应做好分组指导,尽可能确定一个角色轮班制度,让每一位学生都有登上舞台的机会。

总结

模拟法庭社团活动具有生动灵活、寓教于乐等诸多优点,在高中法治教育中具有鲜明的特征和卓越的效果,与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紧密结合,能够有效促进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培育。当然,法治意识培育的促进,还任重而道远,还需要学校和教师持续不断的优化活动方案,从生活中汲取素材和资源,更好地支持学生模拟法庭社团活动的开展。

参考文献

[1]赖兆平.培养高中生法治素养的模拟法庭策略[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1(39):57-58.

[2]陈亚芬.浅析模拟法庭对培养高中生法治意识的价值[J].法制与社会,2020(13):209-210.

[3]卢益飞.“模拟法庭”在高中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与探究[J].教学月刊·中学版(政治教学),2017(Z2):24-27.

[4]施彬彬,张建晓,林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以“高中生模拟法庭”为例[J].思想政治课教学,2017(07):14-17.

[5]王明月. 情境模拟教学法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应用研究[D].杭州师范大学,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