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新闻深一度”阅读材料
近日微博热搜话题:#蔡天风案港媒报到是否过于详细#
3.1 香港媒体说得是不是过于详细了?
观察者网转载 来源:风闻社区 2023-02-27
@雷斯林Raist:事实上我觉得这件事里,无论香港警方也好,香港媒体也罢,爆出来的细节都有点多得让人发指了。公共事件需要透明不假,但似乎也不需要这样事无巨细,大书特书。说什么汤上面浮着一层脂肪状啫喱,锅里还炖着人肋骨、头颅、萝卜....还有某娱乐媒体,开始扒受害者有没有整容,然后把受害者的照片和肉汤放在一起,再配上惊悚的文字和描写……到了这步,我觉得已经突破了“公众对新闻细节追问”的范畴,到了“满足猎奇心”的状态了。别说受害者家属心情,网友看了都生理不适。当然,某些网友可能觉得这反而是香港媒体先进的地方:但如果你有日常看BBC、CNN这些国际大媒体的习惯,他们也绝对不会在一起凶案中把事情报道到这样细节的程度。一方面考虑到受害者家属的心情,这样报道不好。另一方面,报道这个无论对公众,对受害者还是对司法公正都没有益处。反而可能会引起模仿犯罪。这又何必呢?
3.2 香港蔡天凤案,嗜血热搜该停了
《新周刊》 2023-02-28 作者:张文曦 编辑:晏 非
报道灾难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尺度和边界究竟在哪?到目前为止,我们似乎没法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近期,香港女性蔡天凤被杀一案占据了许多媒体的报道版面。一些媒体在报道中事无巨细地更新案件现有的进度,披露犯案现场的细节,让关注点再次变了味。与其说他们在关心这个悲剧和受害者本身,不如说他们把受害者又再一次地当作了可以炒作的对象。媒体对于蔡天凤的报道,并不是近几年来媒体报道失范的唯一案例。2016年,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被侦破,当时的许多信息平台都对犯罪现场进行了详细描述,详细至被切割的部位,以及一些除了满足感官刺激外毫无信息量的涉性描述;台州杀妻案中,一些媒体将作案的细节和手法详细描述进了报道里。
每次媒体对恶性案件进行不恰当的报道后,社会上就会涌现出一次批判的热潮。人人都知道这样并不道德、缺乏对人的基本尊重,但是在热潮过去之后,到下一次恶性事件发生时,依旧还会有媒体以同样的形式继续二次伤害着受害者及其家属,继续吃着人血馒头。这似乎是个无法切断的循环。因此,在批判这些媒体毫无底线的写作方式时,将目光投向历史,或许会对这种写作形式为何存在、又如何重新发展起来有更深的理解。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标题党成了新闻的标配
要了解这类耸人听闻的标题党缘何而来,要先从17世纪开始说起。当时新闻业和出版业正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不少迎合大众读者的低俗内容开始出现,其中就有黄色新闻。这里说的黄色新闻,指的并非后来人们理解的、狭义上的情色新闻,而是泛指一切大量应用触目惊心的新闻图片和吸睛标题的暴力、犯罪、灾害、花边新闻的新闻形式。要问“黄色新闻”何时正式粉墨登场,得追溯到19世纪末。1895年,美国报业大亨赫斯特收购了《纽约新闻报》,开始和另一位大亨普利策的《世界报》展开竞争。赫斯特重金将《世界报》星期日版的全班人马挖至《纽约新闻报》,包括原来在《世界报》上更新著名漫画专栏“黄孩子”的画家理查德·奥特考特。结果,双方关于漫画专栏“黄孩子”被挖角一事产生了纠纷。这场争夺“黄孩子”的战争,在整个纽约引起轰动。两家媒体借由人们对此事的关注,大肆策划刺激性报道,争夺受众。这场报业的争夺战,直接影响了之后的新闻发展,现代报业承袭了黄色新闻的部分理念。“黄色新闻”重视猎奇,喜欢刊登刺激性、消遣性的新闻内容,倚赖耸人听闻的要素来吸引读者。只要足够耸人听闻,一些并不重要甚至涉及当事人隐私、并不应该披露的信息,都会被用作标题。
漫画中的黄孩子好像刚长过虱子,头发完全被剃掉。这是当时纽约贫民区中普遍的儿童形象。煽动性大字号的标题和显眼的图片,是黄色新闻的标配。在读图时代,图像比文字更能直截了当地通过色彩冲击读者眼球,而标题则凸显事件中最抓人的部分。在今天,无论是大众化报纸还是都市报,都能看到黄色新闻的遗留影响。因此,黄色新闻可以视为一种历史潮流中的新闻产物。诚然,它是现代报业理念的先驱,刊登的有趣故事和通俗内容,为商业报刊吸引来了不少读者;将主要受众从党派和政府变为普通民众这一转变,也确实加速了报业的转型。但不可否认的是,黄色新闻中那些对新闻事件的扭曲、对细节的大肆渲染,甚至是对受害者照片的滥用和伪造,都极大地损害了新闻业的伦理本身。
二、向上的流量,向下的底线
如果说在过去,传统媒体尚且有专业性的牵制,新闻报道尚不敢太过于用一些噱头来吸引读者的话,那么互联网时代兴起的信息聚合平台,则彻底没有了新闻专业主义的牵制,曾经的黄色新闻在互联网和自媒体中找到了新的土壤。
在以前,传统媒体掌握着定义真相、分发议题的绝对权力。人们只能从那几家权威的媒体获得新闻,稀缺的是新闻内容和生产内容的新闻源。但现在的各类资讯平台,让人们不必再等着以前那几家媒体发布消息。打开手机,处处都是新闻内容。这个时候,人们的注意力反而成了稀缺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记者会主动迎合读者的口味,导致真正有价值的内容反而被忽略了。在人们开始从信息聚合平台而非媒体上查询当天新闻的那一刻开始,旧有的新闻生产模式就已经失灵了。此外,到了社交媒体时代,人们再也不需要一纸“记者证”来证明自己有报道新闻和传播信息的权力,一些信息聚合平台甚至拥有比传统媒体更快的反应速度。于是,一方面,生产新闻的时间在压缩,留给核实信息和自查的时间自然减少;另一方面,未经新闻规范训练的信息生产者涌入,稀释着新闻报道的权威性。
当新闻的速度和热度开始内卷,价值反倒外溢。被热点倾轧下的,除了节节攀升的流量外,还有向下滑坡的新闻伦理和操守。在这样的情况下,“黄色新闻”的复燃是完全可理解的——这里的理解,并非证明在现阶段这种耸人听闻、毫无底线的新闻报道具有正当性,“可理解”只代表它拥有解释的空间。从感官性上,可以明白媒体和信息平台为何使用惊悚的标题来吸引读者眼球的道理,但从新闻伦理或者是从基本人性的角度来说,并没有苟同的必要。
三、我们应该如何去报道
“太阳底下无新事”——这句话决定了只有发生了非常规、非正常的事情才能纳入新闻的范畴,而在新闻报道中,灾难、犯罪、暴力等事件常常是热门的报道内容,这类新闻往往具有现场感、刺激性强等特点,迎合了部分受众的猎奇与窥伺心理。为了描述行凶者之狠毒和事件之恶劣,一些媒体往往会着重披露施暴手法。在对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的报道中,一些信息聚合平台的文章直接放上了受害者身体的图像;为了让受众更快地注意到自己的文章,一些媒体会试图以敏感的字眼作为标题来吸引读者,在近期的香港蔡天凤案中,不少媒体就将死者某个身体部位在哪里被发现直接作为标题;为了文章更有所谓的“可读性”,一些媒体会渲染甚至臆造报道中的动机,将事件故事化,在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案件中,个别媒体通过走访主要人物的亲友,通过他们的言论试图拼凑出弑母的动机。
而在这次香港女性蔡天凤被杀案中,不同类型媒体的标题也体现出不同特点。传统媒体的报道大多数模糊了凶手的作案手法和案发现场环境,以陈述事实为主,没有“什么部位在哪里被发现”“大揭秘”等字样。如BBC的<Abby Choi: Ex-husband charged in gruesome Hong Kong murder>(《蔡天凤前夫被控可怕的谋杀案》)和红星新闻的《消息传来:部分遗骸被找到!前夫一家4人不准保释,3人有前科》。而大多数信息聚合平台的标题表述,则令人不忍卒读乃至生理性不适。但可惜的是,在标题之外的正文中,这些媒体都或多或少地描述了案件的具体细节。
报道灾难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尺度和边界究竟在哪?到目前为止,我们似乎没法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这个问题可以归结为新闻性和人性之间取舍的平衡。新闻的客观性确实要求记者尽可能地对事件进行还原和呈现,但新闻的伦理性则要求记者将人文关怀、关切受害者及其家属放在首位。美国职业记者协会在1996年修订的《新闻职业伦理规范》中专门设置了“最小伤害原则”一章,里面提到“对那些可能因为新闻报道而受到负面影响的人们表示同情”“要认识到采集和报道信息会引起伤害和不适,报道新闻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傲慢自大”。公众拥有新闻事件的知情权,但没有必要拥有事无巨细的知情权。我们可以从一些媒体的报道中找到参照的案例。1月25日,当地媒体发布了一篇关于加利福尼亚州和华盛顿州发生的枪击案的报道。这篇报道所配的图片没有对准血肉模糊的受害者,而是拍摄了一张受害者家属相互支撑、拥抱的侧脸的照片。在这张照片里,受害者家属的面孔大多数以侧脸或是遮挡着呈现,受害者及其家属所受到的伤害就此中断,无需披露更多隐私。即便不知道更多细节,人们也能体察到这场灾难带来的悲痛情绪。
记者柴静曾说,采访不仅是对事的还原,也是对人的抵达。新闻学教授杜骏飞接着这段话讲:“只有当我们抵达了人,我们才可能真正地抵达新闻”。我们无法让这样的恶性事件停止发生。但作为媒体从业者,至少可以做到从尊重受害者开始,从关心新闻中人的生存、价值和尊严开始,从起一个正常的、不让任何人受到二次伤害的、有人性的标题开始。
3.3 疫情主题新闻报道中伦理失范现象研究
参考网 2021-10-12 作者:马文斌
一、新冠肺炎疫情报道伦理失范表现
在有关疫情的报道中,因所涉主体多元、传播内容复杂、舆论引导偏离等各种因素影响,容易导致新闻报道违背新闻道德规范,出现伦理失范现象。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
(一)虚假信息肆意传播
当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受众丧失对生存环境的感知而处于一种恐慌状态。根据奥尔波特的流言流通量公式:流言的流通量=与问题的关联度*社会成员的不安感*环境的不确定性。疫情关乎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问题,疫情期间我国采取群众居家隔离措施,生活环境的封闭性以及对于疫情灾害的恐惧让人们更加关注有关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报道。而疫情初期群众缺乏对于疫情知识与信息的掌握,传受双方的信息不对等,进一步加剧了社会成员的不安感,从而给谣言的产生提供了客观环境。
疫情防控阶段增加每日政府新闻发布会环节,通过客观真实的数据披露以及报道报道加强公众对于疫情现状的了解,提升对相关知识的认知。各渠道传播扩散疫情相关信息的过程中,因为疫情报道特殊性,大多数新闻内容具有同质化特点,如何使自身平台获得更多关注度成为各媒体平台关注的焦点。恶意剪辑加工或断章取义成为媒体流量盈利手段。政府部门作为信息源,其信息报道的准确性以及用词的规范性都是严格遵循事实以及新闻规律的。而部分媒体对公布信息中有关数字的量词、有关“可能”“也许”等程度副词、具体新闻报道主体等事实进行删减或该更改,造成偷换主体、偷换概念、过分夸大等各种形式的虚假新闻报道出现,并且借助新媒体平台快速扩散,让人们对疫情产生错误的判断,加剧了人们的恐慌情绪。
2020年1月30日,有媒体将李兰娟院士在《新闻1+1》节目中的直播内容进行偷换概念,把李兰娟院士所述内容“人类通过宠物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由于宠物接触了含有新型冠状病毒的污染物,再通过与人类接触传染人,也就是间接接触传播”,随意删减变为“人会把病毒传染给狗”。该虚假新闻的传播立即引起部分人群对宠物及自身安全产生恐慌,更有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下发通知,对小区內宠物进行集中处理。遗弃杀害宠物的消息在1月30日后的短时间内层出不穷,占据微博热搜,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直到后来澄清辟谣,这场闹剧才得以停息。这类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但加剧了疫情期间受众的恐惧心理,也因为大肆传播造成了传播资源的浪费,挤压科学信息的传播空间,为后续新闻报道传播造成了障碍。
(二)新闻报道引发二次伤害
新闻采访报道过程中,媒体平台以及从业人员因为利益驱使,而对新闻当事人造成有意无意的再次伤害,这是违反新闻伦理规范的二次伤害行为。疫情报道作为灾难报道的一类,应该有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而伦理失范现象下的新闻记者为了获取所需信息,忽视采访对象的身心状态,通过直接采访和诱导性问题等各种手段,让采访对象承受二次伤害。
疫情报道的二次伤害主要表现在对各种容易引起不适反应画面的刻画以及由个人隐私泄露而造成的网络暴力。疫情期间的报道中,个别媒体为了塑造光辉的英雄形象,对一线抗疫人员所受到的伤害进行大量描绘。如对抗疫中牺牲的医护以及公职人员进行报道,甚至出现其亲属痛哭的镜头画面。此类报道虽然起到一定的正面报道效果,但忽视了新闻当事人以及其亲属回忆所造成的二次伤害。隐私泄露所造成的二次伤害更加严重。2020年12月8日,成都一名20岁患者确诊感染新冠肺炎。随后,该确诊患者赵某的个人信息在媒体平台曝光,包括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证件号码等。赵某也因此遭受人肉搜索、电话辱骂等巨大网络暴力。赵某本身就是疫情感染的受害者,不应该受到网络暴力的二次伤害。疫情期间的报道如果不对二次伤害现象加以重视,只会使报道脱离其以人为本的本质,给人们带来更大的身心伤害,也会对疫情期间的新闻报道事业造成更多伤害。
(三)女性形象的错误消费与过度营造弱势群体悲情
女性作为广大医护工作者的主力军,在有关疫情的新闻报道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而疫情期间有关女性的大量新闻报道却脱离了个人能力、专业素质、职业形象本身,而是把关注点放在其身材、样貌以及其他女性特有标签上,出现有关女性的刻板印象以及过度消费女性群体的新闻伦理失范现象。疫情期间,女性形象被大量报道,“15名女护士在出征仪式上被集体剃去长发”“武汉一名女护士在流产10天后重返一线工作岗位”“怀孕九个月的武汉女护士依旧战斗在疫情第一线”“一线女性医护人员缺少卫生巾”等等。大量报道通过描述刻画女性柔弱形象企图与受众达成情感共鸣,但事实相反,此类报道引起了极大的负面舆论,被认为有过度消费女性形象、性别歧视、人格侮辱等问题。偏离了其通过报道女性医务工作者抗疫事迹,宣传其无私奉献精神以及刻画崇高的女性形象的本意。
疫情的新闻报道,本身就因为疫情所带来的破坏性而蒙上一层悲情色彩。适度的悲情彩色会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让人们对新闻内容有更加直观的感性理解,有利于提升新闻内容的可读性、受众接受度以及新闻价值。但疫情期间的新闻报道存在过度渲染悲情,消费群众同情心的伦理失范现象。不但没能达到报道所期望的氛围营造的目的,反而使人们产生情感困倦,对新闻报道产生抵触情绪,极大地削弱了新闻的渲染力。
疫情期间报道了大量有关弱势群体,包括拾荒老人、孤寡老人、贫困群体等为疫情灾区捐款的新闻内容。此类报道起先营造了一种共渡难关的家国情怀氛围,在疫情期间起到了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因为产生了良好的受众反馈,让众多媒体选择后续类似的新闻进行大量报道,将弱势群体的深明大义与其贫困生活形成鲜明对比。但与预期传播效果相背离,过度宣传弱势群体,容易引起广大受众群体的反感。悲情的过度营造并没有引起受众过多的共鸣,反而受到受众质疑。
(四)主流媒体部分媒介素养缺失
主流媒体作为我国新闻体系的重要一环,对自媒体平台有着重要的表率作用。因为其性质独特,在受众中有着较高的公信力,一旦主流媒体失声或产生错误的行为,其负面影响就会被不断放大。
2020年1月31日晚,有主流媒体发布消息称:“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和武汉病毒所联合研究发现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随后,该消息便迅速传播,多家新闻媒体的官方微博进行转发,“双黄连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也很快登顶微博热搜,迅速在受众群体中产生火热讨论,一夜之间,各大药店包括电商平台的双黄连药品被抢购一空。新闻本身并没有虚假事实,但因其传播时机正处于疫情期间这一特殊敏感时期,使受众产生误解,认为双黄连可预防治疗新冠肺炎。新媒体平台的扩散性让信息被快速转发扩散,以及信息发布于深夜这一错误选择,使该主流媒体丧失了对于此条信息的掌控能力。随后几天,该媒体虽然对此条信息进行了澄清与深入解释,但其在信息分发渠道、分发时间、舆情预测等方面的专业素养表现,已经使受众对媒体的公信力产生怀疑,削弱了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
(五)国外媒体污名化报道
国外新闻事业的发展一直宣称新闻专业主义,而疫情期间其所进行的大量报道却严重脱离事实,并带有明确的政治目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全球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该以人道主义为首要话语内容,但西方国家通过一系列虚假新闻策划和报道,企图给疫情贴上标签,对中国进行污名化报道,无中生有,激化矛盾。
二、新冠疫情报道伦理失范原因
新冠疫情报道中,产生新闻伦理失范现象的原因包括疫情时期特殊的社会环境驱动,以及新媒体时代下新闻报道领域伦理失范的共性原因。疫情灾难报道新闻出现伦理失范现象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首发刺激下的即时性,报道把关环节缺失
新媒体数字特征赋能信息快速传播,传统新闻价值时效性正在被即时性所替代。在疫情期间,重要事实信息,如实时病例数字、新增病例信息、病例分布特征等,每时每刻都在递增,这就使受众的信息接收更加倾向于与事实发生的同步。而对于新闻内容即时性的片面追求,也讓新闻媒体将快速发布新闻内容、领先行业竞争者、抢占受众注意力作为新闻报道的业务主要关注点。新媒体平台的高度自由赋予了每一个用户发声的权力,这也让各把关环节的效能大大分散。用户可以随手扩散自己所接收到的新闻信息,用户间媒介素养的不同,这种转发式的传播方式容易使网络信息内容良莠不齐。用户自身把关新闻内容的传播,使把关标准大大降低,最后导致虚假新闻以及谣言等违背新闻伦理规范的现象发生。疫情下独特的社会环境,要求新闻媒体在第一时间将受众所需要的信息传递到受众手中,更需要保证所传递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减少虚假信息给公众本就紧张的防疫生活带来更加严峻的传播障碍,信息的准确性远远比速度更加重要。
(二)消费主义盛行,行业畸形竞争
新媒体平台的发展降低了新闻报道的准入门槛,除了传统媒体在新媒体平台的转型,还有各类媒体机构、自媒体等多种形态在新媒体平台中获得了生产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能力。新闻内容以及新闻受众是固定的,而如何在有限的注意力市场份额中分得一杯羹,是每个媒体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媒体发展一部分依靠内容,另一部分依靠渠道,而部分媒体为了解决竞争压力选择违背新闻伦理道德,将事实内容进行编辑和二次剪辑,以转发或者发布的形式进行传播,从而导致出现失实报道、谣言扩散。
新闻行业竞争激烈的背后是消费主义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入侵。对利益的追逐导致新闻赖以生存的公平、公正缺失。新闻事业信息传播、整合社会、舆论监督、传播知识、提供娱乐的五个主要职能,已经在消费主义盛行的今天本末倒置,提供娱乐与赢得利润成为新闻报道的主要目的,而社会的整合以及舆论监督已经被大多数新闻报道所忽视。虚假信息的宣传、媒体的二次伤害、消费女性形象、过度营造悲情就是受到利益因素干扰,急功近利的表现。
(三)新闻从业者伦理道德教育缺失
现阶段,在新闻行业领域,因为新媒体的发展,其从业人员已经不单单局限于传统的新闻记者。新闻从业人员作为新闻报道的生产主体,其伦理道德教育的缺失是新闻报道出现伦理失范问题的主要人为因素。新媒体环境下,每个受众都有发声的权利,都作为公民新闻生产者参与到新闻的生产与传播的过程中,从侧面反映出新闻事业的参与人员队伍不断壮大。而技术只提供了渠道,并没有对专业素养提出太高的要求。以至于各类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内容的生产过程中因为缺少职业伦理道德意识而有意无意地造成伦理失范现象。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伦理失范成本过低,新媒体特点赋予受众遗忘性,各类事件的快速更新让之前出现的伦理失范现象很快被遗忘,正如人们所说的“互联网没有记忆”一般,过低的成本代价让伦理失范现象难以从本质上得到解决。新闻从业人员作为新闻报道的主力军,只有加强其伦理规范意识与教育,才能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氛围,改变新闻报道伦理失范的现状。
(四)文化霸权主义下明确的政治性话语攻击
不同于上述原因的无意性或利益性,国外一些新闻报道中对于新闻伦理道德的违背带有明确的意识形态色彩与政治阴谋。作为西方国家开展国际舆论攻击的主要手段,当别国的发展与自身设想出现偏离或侵犯了既有利益,其新闻报道则会通过标签化手段,给正常事态打上“政治化标签”,上升到政治层面进行攻击,使别国处于国际舆论环境的压力之下,从而达到打压他国的目的。标签的作用在于所附标签的污名化。在国际舆论斗争中,新闻报道所呈现的标签化是有目的、有意识地对目标进行侮辱性、贬低性的指称。国际霸权地位话语体系对目标的身份符号、行为特征、话语表达等多重属性在整个传播链中施加歧视或侵犯。污名的刻板印象作用于现实环境中,对受污蔑的国家而言其破坏力巨大,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难以消除的。媒介框架的设置使受众在接受媒体报道的同时,也接受了报道中的框架,并按框架形成自己对某个事物的认识。国外新闻的报道正是通过“病毒溯源说”这一话题的制造以及报道体裁、报道篇幅、报道议题等多重指向性框架的设置,弱化本国疫情的严重事态,将矛盾转移到中国。
三、结语
首先,对于疫情的相关报道要保证客观、公正、严谨,承担起信息引导责任。要坚持新闻专业主义,保证新闻的价值,让新闻报道的产出受新闻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推动,而不是受利益的驱使。主流媒体要做好导向工作,强化自身社会使命与专业素质能力,不让突发事件的发生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除了主流媒体,各多元主体要发挥能动性,如丁香医生等专业的媒体机构以专业技能为支撑,实时更新数据地图呈现疫情最新情况,从人民群众易于理解的角度出发发布多篇专业科普文章,此类报道在疫情期间受到公众广泛关注。其次,要对新闻工作者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其不断学习相关知识,在涉及专业问题时要寻求专业人士发挥审核把关功能,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以及伦理规范意识,在疫情困难时期,结合自己的专业素养,利用新闻报道消减群众恐慌,帮助群众进行理性思考,把社会从疫情的破坏性下引向正常秩序。最后,针对国外媒体企图利用虚假新闻这一违反伦理的方式达到政治污化目的,我们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将中国在疫情中所付出的努力真实完整地展现给世界,以多种形态的新闻报道打破外部攻击性新闻框架建构。做到有针对性地应对西方某些言论中的抹黑和污化、把握住信息传播中的关键节点与关键人物、完善国际舆论斗争的运行机制,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为疫情修复善后工作营造有利的外部舆论环境。
3.4 灾难新闻报道中的媒介伦理失范探析
人民网转载 来源:今传媒 2016-09-27
灾难新闻是指给人类造成灾难的天灾人祸的信息报道。台湾学者马骥仲认为“新闻伦理是新闻工作者在其专业领域中对是非或适当与否下判断的良心尺度。[1]”新闻伦理是指新闻从业者自我约束的规范,是相关新闻工作人员道德感和责任心体现,但在具体的媒介报道实践中存在着伦理失范现象。马克思人学思想作为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思想内容,主要围绕人的生存和发展两大主题来探讨,马克思重视人的作用,关注人的生存状态等人学思想为缓解灾难新闻报道中媒介伦理失范行为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人学视阈下灾难新闻报道中的媒介伦理失范的表现
1.站在政府立场,淡化灾民的生存状态。马克思认为人是现实的人,是一切人类历史的前提,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统一体,一切有关人类实践的研究都必须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灾难性事件的新闻报道中,报道主题通常体现在党和政府的关怀灾区人民不畏艰难的抗灾精神、英雄人物的突出表现方面。这会导致对灾难、对人们的影响和灾民的生存状态等方面的报道忽视。对北京时间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的腾讯网报道中,对其主题进行统计,可以看到报道政府领导人占42﹪,灾民占17﹪,英雄人物占22﹪,抗灾精神占19﹪。这样就导致该新闻报道主题有失偏颇,无法构建全面透彻的“灾难图景”,同时也无法传递灾难对社会造成的警示意义。
2.报道情感冷漠,缺失人文关怀。马克思认为人的需要是人的本性,如满足不了吃、喝、穿、住等基本生存需求,就无法从事其它活动。他说,“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2]”人作为自然人,不仅有物质需要还有精神需要。所以灾难新闻报道时,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这一精神层面的需求,使受众避免消极情绪的烦扰,传递正能量。在复旦大学投毒案中,媒体在报道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时将其定为“罪犯”,在未确定其身份时,这种说法是欠妥当的。而且在报道这个事件中,将林森浩和黄洋的曾经都翻出来,刨根究底地将他们的过去都呈现在大众的面前,如林森浩的一些微博语和QQ日记等,这种做法是缺少人文关怀的表现。因为灾难已经造成,而这种做法会对他们各自的家人及亲属造成伤害,无异于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
3.舆论上失去正确引导,偏向负面。媒体在报道新闻的同时,不仅要确定主题,还要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新闻媒体往往选错主题,从而导致舆论导向走向负面,对受众和社会都产生不良影响。例如南方周末关于复旦大学投毒案写的一篇报道《与自己的战争:复旦研究生为何毒杀室友》,通读全文,可以看出文章以林某的负面性格主题,揭示人性的阴冷面。整篇文章都是“阴暗”为基调,开头:在林的性格中,自尊、上进、好强、善良的一半,始终没有停止与苦闷、自责、充满挫败感的那一半的战争。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与外界沟通,却始终难觅出口。这场一个人的战争最终以毁灭的方式结束。这一段话中一些字眼如“苦闷”、“挫败”、“毁灭”都揭示了文章的主题偏向负面。正是这样一种错误的主题,才会导致舆论走向负面,不利于人生价值观的塑造。
二、灾难新闻报道中媒介伦理失范的原因
1.媒介政治环境的影响。我国媒体的生存和发展都与社会制度、国家利益、民族文化、社会心理等外部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媒体属于事业单位,坚持党性原则,因此在报道灾难新闻时媒体很少报道灾情,取而代之的是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等一些积极的报道。正是因为我国媒体受外部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新闻并非“有闻必录”,而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关于灾难新闻报道,各大媒体需要统一口径,要和政府保持基本一致的步调,同时在报道时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因此造成了我国灾难新闻在报道主题方面失衡的现象。
2.媒介经济竞争的影响。我国媒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很少拨款给媒体,所以媒体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采取企业经营的模式,满足市场的诉求。媒体想要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媒体以最先报道、写出高质量的稿子为追求,这就容易致使媒体记者顾此失彼,只一味地追求发稿量和第一手报道,忽视了稿件价值、稿件中所报道的新闻事实。为了迎合受众的求知欲,媒体意在追求新闻,而缺少对新闻的真实性进行深入的考察。因此,新闻是用“事实说话”,在一些灾难新闻报道中,媒体应该坚持新闻真实性为第一性,对新闻事实进行深入采访和证实后,方可进行报道。
3.媒介自身职业道德的缺失。新闻传播在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作为新闻媒体的传播者新闻从业者也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我国各种新媒体出现,为了能够扩大我国记者的队伍,媒体放低进入门槛,大量的招收新人,因此造成了良莠不齐的现象,各种缺乏专业知识和新闻职业道德素养的记者进入新闻媒体,这样没有经过严格考核的新闻记者容易在采访、写作和新闻编辑等方面出现问题,不能为受众真实地传递信息,损害新闻媒体的形象。生活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记者禁不住各种各样的诱惑,容易丧失新闻职业操守,违背新闻伦理。
三、马克思人学视阈下灾难新闻报道中伦理失范现象的解决策略
1.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营造和谐的新闻传播环境
马克思人学思想为“以人为本”理念提供了理论依据,这要求媒体在报道灾难新闻中要以人为本,站在最广大人民立场上,化解社会矛盾,安稳民心,维护社会和谐,而不是渲染消极情绪,造成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报道理念,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就要做到:首先,坚持积极引导、乐观向上的原则;其次,要坚持明辨是非的原则;最后,要坚持以民为本,社会效益至上的原则。由于灾难新闻中容易出现负面的情绪,因此,新闻记者在报道灾难新闻时要选择恰当的角度,在传递有关灾难的新闻的同时,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我国媒体是政府的喉舌,但这并不意味这它是政府的歌颂者、吹捧者。新闻媒体在与政府保持基本步调的同时,也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新闻媒体在受外部政治环境制约的同时,还应该积极营造自身的传播环境。
2.坚持科学发展,健全媒体自身的管理机制
马克思人学理念指导人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这要求广大媒体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效益,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各样的矛盾日益显现,市场秩序出现混乱,各种不良现象也不断滋生。因此,完善市场体制,维护市场秩序成为当务之急。又由于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各媒体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自身科学管理机制建设。然而健全媒体自身的管理机制是媒体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障。媒体要加强内部考核评估制,使考核和评估做到更加公平公正。同时媒体还要加强问责制,做到赏罚分明。除此以外,媒体还要加强监督机制,不仅要加强内部之间相互监督,而且还可以呼吁来自社会和受众的外部监督。媒体通过健全自身的管理机制,做到科学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媒体记者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而且还可以提高媒体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媒体的公信力。
3.重视人的全面发展,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人学思想的终极诉求,他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因此,一个真正的新闻工作者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广博的知识储备和必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而且也要有良好的职业伦理道德修养。因此促使新闻从业者的全面发展应做到:第一,加强政治思想修养。政治理论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客观公正的态度分析事物;政策水平方面:应学习和理解党的方针和政策,与党保持同步;思想作风方面:对党和国家有高度责任感,对人民要有深厚的感情;第二,加强职业道德素养,热爱自己的事业,对自己的职业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第三,加强文化知识修养,不仅要充实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而且要加强新闻方面的专业知识;第四,加强业务技能修养,培养自己的实际操作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新闻活动,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追求个人利益、自私自利的本性也逐渐的显现出来。新闻从业者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渐渐迷失自己,因此加强媒体人的伦理道德素养的任务迫在眉睫。
3.5 关于媒体伦理失范几个问题的思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1-08-03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传媒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全面深入的介入社会政治经济的各个方面,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自身的巨大变革。尤其是新的传播手段的运用和新的传播理念的形成以及传播领域的扩展,在促进传媒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诱发和加剧了更多的媒体伦理失范问题,甚至产生个别或局部的社会伦理与媒体行为的激烈冲突。如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隐私权、名誉权、知情权等各种权力。而新的传播手段和技术的运用,却使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因为媒体的关注而成为“透明人”。这一方面使媒体增加了舆论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另一方面,也使媒体增加了更多违背媒体伦理非法干预他人正常生活甚至诱发社会冲突的可能,面临着更多伦理失范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和技术进步,强化新闻业的伦理规范。在新闻实践中,如何把握好媒体伦理尺度,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以下,笔者就当前涉及媒体伦理失范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隐性采访问题
近年来,新的传播技术的采用使媒体监督增加了更多技术手段,新闻采访中采取隐性采访的数量有增多的趋势。不可否认,隐性采访在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等方面有其特殊的作用和效果。但一直以来,围绕与电视隐性采访相关的“偷拍”话题,学界和业界都存在较大的争议。尽管学术界呼吁慎用,法律界人士大多数持反对意见,但是由于隐性采访的可视性、可读性很强,不仅能够满足媒体追求新闻真实性的要求,还可以吸引采众的窥视欲,于是以“偷拍”、“偷录”方式获取的新闻越来越多。这种日益增多的隐性采访,和社会上有关“偷拍”的反面案例、产生的民事纠纷也引起了有关人士的忧虑。由于隐性采访是在被采访者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进行的,记者在隐性采访中往往采用隐藏身份、虚假身份的方式来获取信息,被采访者在不知不觉中有可能被采访者误导和诱导,未必反映了被采访者的真实意思,隐性采访可能导致对被暗访者的不公平。部分学者,尤其是法律学者对隐性采访一般持不认同的态度,甚至有人提出应禁止隐性采访。也有学者认为,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这是记者和媒体基本的价值取向,也是确定是否有必要用隐性采访手段和把握新闻事实的标准。如果选择的题材“与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相关,而除此之外又无他法获取信息,则可为;反之,如该事件与公共利益无关,或影响甚小,则不可为。”
对此,笔者认为隐性采访涉及新闻伦理、新闻真实性以及相关法律纠纷等诸多问题,在实践中应严格加以限制。隐性采访只能是在一个受约束的环境中,在紧急情况下获得必须的重要报道,或为向公众揭露某些必须予以揭露的重要问题而不得不采取的最后手段。这是因为,采访权是媒体的权利,但并不是绝对权力;而接受采访还是拒绝采访则是被采访者的权利,我们不能为行使自身的权利而妨碍甚至剥夺、侵害他人的权利。其次,记者在隐性采访中采用的方式和目的如果是不道德的,尤其是涉及被采访者私人生活的话题,就会对被采访者的生活、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第三,就采访者的采访动机来讲,我们也很难保证其目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尤其是当采访者介入被采访者情感、家庭、工作纠纷时,如果隐性采访滥用,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有偿新闻问题
从理论上来讲,有偿新闻危害甚深甚广,它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破坏了新闻从业人员和新闻机构的公信力;用饮鸩止渴的方式获得经济利益,误导媒体经营取向,最终损害媒体的亲和力及竞争力;变报道权利、批评权利为“私权力”,导致新闻从业人员私欲膨胀,泯灭新闻人的良知,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如何才能杜绝有偿新闻,单纯用禁止的方式是很困难的。应该追根溯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分析有偿新闻提供者的需求和目的,针对其需求和目的以不损害媒体受众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提供公开透明的传播服务。其次要注重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加强教育和引导,培育自觉遵从职业操守,抵制有偿新闻的环境和氛围。此外必须加强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建设,强化管理。同时将有效的制度上升到规章或法律层面,提高有偿新闻发布者的违纪违规成本,抑制有偿新闻。
但必须注意的是,一定要对有偿新闻进行合理的界定,有严格合理的划分标准,不能仅以新闻涉及的主体去对新闻内容进行简单的判别,从而混淆正常的经济、社会新闻和有偿新闻的区别,压缩媒体的内容空间。
三、假新闻问题
近年来,除低俗之外,又一大媒体公害成为危害媒体公信力和自身发展的毒瘤,那就是假新闻。
新闻作假最难辨的是断章取义。例如,1992年美国总统竞选中,希拉里·克林顿成为了媒体瞩目的焦点:一个有公共服务经历的职业妇女,有可能成为第一夫人。在一次采访中,希拉里说到:“我本可以呆在家里烘烤小甜饼或是泡泡茶,但我决定去从事我的专业。”这句话被新闻界广泛报道和引用,认为希拉里不尊重家庭妇女。然而极少有新闻报道她说的另外的几句话:“作为一名专业人员,一名热心公众事务的人,我所从事的工作的目的正在于保证妇女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无论她们是全天在外工作,还是全天在家恪守母道,或是两者皆而有之。”
连总统选举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能出现虚假新闻,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情况不会出现假新闻了。
在国内,近年各种媒体的假新闻也被越来越多的被揭露出来,已引起了业界广泛的关注。学者们纷纷站出来谴责假新闻的作者、编辑、媒体,更有因为炮制假新闻而身陷囹圄者。
但如此严厉的处罚似乎并没有威慑到一些继续炮制假新闻的记者,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何这种现象屡禁不止?一方面,日趋激烈的行业内部竞争使一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闭门造车,凭空捏造假新闻,以完成采访任务。另一方面,新闻市场从媒体中心转向受众中心。受众中心媒体市场的重要特点就是要注重受众心理,在众多的媒体可以选择的情况下,有些受众希望看到一些古怪的、荒诞的新闻。在这种受众心理的驱使下,为了争夺受众和广告,各新闻媒体使出浑身解数,不少新闻媒体甚至采取高稿酬的方法来鼓励记者、通讯员采写有轰动效应的“独家报道”。因此,治理假新闻必须要关注其产生环境,从媒体从业人员的管理、晋升和酬酬机制的改革,社会评价机制的建设,严格的法纪追究机制建设,媒体分类管理等多方面着手,根据不同的媒体功能进行科学的划分和管理,才能有效地遏制假新闻的出现。
虽然理论与实践存在差距,但我们坚信,随着行业法规的出台、行业伦理道德的健全,媒体伦理将越来越健全。贝尔纳·瓦耶纳曾经说过:“新闻与众不同的地方,它既是一种艺术,一种手工技艺,又是一种工业;同时它还承担着满足社会需要的重负。”因此新闻从业者应该增强媒体伦理意识,树立正确的媒体伦理观,才能在新闻实践中最大程度避免伦理失范问题的发生。(责任编辑:亢晓光)